各县、区,各管理区,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的高端智力支撑作用,推动我市院士智力引进工作,助力生态强市、绿色发展,根据新修订的国家、省关于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张家口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具有较大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信誉和运行状况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不少于10人的结构合理、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建站企业的年度科研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2%,其他类型建站主体年度科研投入不少于50万元。其中建有省级以上重点试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和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联络院士3名以上或与1名院士(含外籍院士)签署了3年以上合作协议,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有明确的科技研发目标或成果转化任务。与工作站签约的领衔院士需符合国家关于院士工作站建站要求,即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四)有规范配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运行保障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团队提供较好研发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能为进站院士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有3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申报程序

    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实施成熟一批申建一批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①《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书》;②申报单位建站方案报告;③申报单位与院士合作协议书;④上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⑤院士本人签署的在全国范围内建站情况说明; ⑥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证明合作基础的材料。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参加评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河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实地考察,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二)申请建站单位应认真填写《院士工作站申报书》,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各申报单位法人和负责人要对呈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申报书填写时不得缺项、不得擅自更改制式表格内容,电子版从公开邮箱下载:zjkkjjrsk506@126.com。密码是4195813。

    四、材料报送

    各县区科技局、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情况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无异议的出具推荐报告。经县区科技局、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上报至市科技局干部人事科。申报单位的材料于10月25日前完成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科协于10月底以前组织实地查验。

    联 系 人:祁海燕

    联系电话:4195826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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