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技工院校:
近日省厅下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07号),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此文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有关县区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政策宣传到位,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发挥企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作用,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二、规范程序、明确职责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上报工作。市属企业、技工院校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可直接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受理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受理后,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核、技术抽查、访谈咨询、质询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单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
三、完备材料、按时报送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分支机构名录、评价职业目录和等级设定及相应的评价标准或规范、组织机构代码及职责、考核评价对象、考评人员、评价流程、评价内容和形式、质量管控措施、评价结果公示方案等。如实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
报送时间:首批申报务必于5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以后随时可以报送。
联系人:张国斌 联系电话:2031630
附件:
1、《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07号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1冀人社字107号河北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