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区、各管理区、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数字经济)主管部门: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1〕607号),现开展2021年第二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
二、支持重点
2021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围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等领域优势企业,开展培育创建。专业模具设计制造企业按设计服务类划分,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达到《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附件2);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方案》(提纲见附件3);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
四、申报流程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负责组织本县区企业的申报和审查,择优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方式
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经评估认定达到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省政府奖励100万元;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再奖励100万元。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培育,支持指导优势制造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导,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按要求编制创建方案,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6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光盘)、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集中报送市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人:邱立峰 电话:8176687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210室
邮 箱:zjkgxjkjk@163.com
附件1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