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各县区、各管理区、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数字经济)主管部门: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1〕608号),现开展2021年第三批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和设计企业。
申报单位有不少于10人的设计开发团队,具有较完善的设计开发软硬件设施,近两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和授权专利共计5项以上。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以设计为主导,产品设计水平先进,在产品外观、结构、功能设计或品牌整体塑造等方面有较强创新性,对提升行业设计水平具有带动示范性;
(二)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含设计成果)清晰,无权属纠纷;
(三)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前景广,且已投放市场,取得一定销售业绩(一般有两个以上销售合同,销售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三、资助范围和支持重点
2019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资助范围包括:项目产品样机制作,购置实验材料、实验设备、设计工具软件,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专利申请、产品检验、标准认证等。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电器电子、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儿童用品等领域,以及县域特色产业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不支持单套定制产品项目;对小批量生产的大型装备项目,原则上一类项目仅支持一次。
四、资助标准及原则
(一)资助标准:按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支出费用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资助项目数量受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总额限制。
五、申请材料
填写《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支持引导企业应用工业设计,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功能等,扩大原创设计产品开发。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要求核验佐证材料中相关资料原件,择优进行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6日前将推荐意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集中报送市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人:邱立峰 电话:8176687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210室
邮 箱:zjkgxjkjk@163.com
附件2. 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