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各县区、各管理区、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数字经济)主管部门: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1〕609号),现开展2021年第三批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且企业未曾获得《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操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资助。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在功能、结构、品质、形态、包装及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性;
(二)项目设计服务费投入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单位的同类(同系列)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
三、资助范围及支持重点
2019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电器电子、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儿童用品等领域,以及县域特色产业项目。
四、资助标准及原则
(一)资助标准:按专项审计核定的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三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资助金额可提高到50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资助项目数量受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总额限制。
五、申请材料
填写《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工业制造业企业与专业设计机构对接合作,促进企业通过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实现产品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申报书》要求核验佐证材料原件,择优进行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6日前将推荐意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集中报送市工信局。
联系人:邱立峰 联系电话:817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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